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年中经济观察)(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今年以来,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的政策接连落地,着力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维护经济金融大局稳定。
依托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及交通银行发放的4.05亿元“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广东佛山市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正加快推进。项目建成后,平时作为物流机构使用,能有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一体化运营;在应急转化时,则能保障运输效率和冷链仓储要求。
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三大工程”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0.9个百分点。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说,随着融资、财税、土地、销售等基础性制度不断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将更加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推动房地产市场实现长期健康运行与稳定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按计划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建立融资平台管理长效机制;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各地强化责任意识和系统观念,认真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稳妥推进债务风险化解。
“目前,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央地债务结构不断优化,政府隐性债务存量正在逐步缩减。”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说,政府发债、管债、控债、化债能力持续增强,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为激发地方经济活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积极助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责任;金融稳定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完善关于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一系列政策举措旨在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董希淼认为,夯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制度根基,持续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补齐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制度短板,将进一步提升金融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防范化解风险是为了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宏观政策着力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
端稳粮食“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