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这样解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4)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5-25 17:44:00
浏览

  贯彻落实《方案》,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任务,是技工教育的重要职能和历史使命。截止2018年,全国拥有技工院校2379所,在校生341.6万人,其中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师学院发展到461所,高级工、技师和预备技师层次在校生46.3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6万人次,已经成为各级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人才和推进就业的主阵地,技工教育体系在国民经济各个发展时期发挥了特定的重大历史作用。技工教育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支撑了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国有骨干企业;技工教育作为企业培养技术工人的主要基地,为国家工业化发展输送了大批熟练的技术工人,支撑了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骨干企业发展;技工教育支撑了市场经济时期的国有企业改革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技工教育承担了亿万次农民工培训,支撑了世界最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工教育担负着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为中国制造培养“大国工匠”预备军的历史使命。技工教育作为国家类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上的绝对优势,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起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力军和主阵地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全国技工院校转型发展。一是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调整办学结构。《方案》提出,2019年至2021年,三年共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2018年全国技工院校及其职业培训机构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万人次,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培训任务2019年起码应该实现翻一番,达到1000万人次左右,实现人社部提出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数量要达到在校学制生的两倍以上的办学结构要求。技工院校要坚持多元办学理念,调整办学结构,合理配置师资、实训场地等教学培训资源。培训资源不足的院校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整合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联合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开展贫困人口、农民工转移、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在岗职工、大学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二是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建设突破了很多方面的瓶颈问题,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用足用好培训政策。利用好贫困劳动力补助政策,加大贫困人口的培训力度;利用好培训收入使用政策,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用于学校公用经费。争取绩效工资倾斜政策支持,保证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线教师的课时费待遇;利用好培训补贴政策,《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特种作业操作和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培训人员可以享受非同一职业、同一等级的不超过3次的培训补贴;争取地方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配套资金和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的资金政策支持;争取市县级政府统筹财政补贴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政策;落实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落实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制度,提升技能人才发展空间。三是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基础平台建设。技工院校要抓住机遇争取国家和地方资金支持,对现有实训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兴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四是技师学院要加快职业训练院建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职业技能培训需要。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建议各地政府和人社部门按照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发展”的要求,加快规划组织高级技工学校创办技师学院,扩大技师学院群体规模,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五是要抓住机遇建设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积极参与职业资格等级评价试点工作,使其具备考、核评价、鉴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特种作业操作和培训合格证书的能力。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提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努力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六是各级人社部门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要注意解决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平衡问题,调动和保护技工院校及其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发展不平衡。在调研中发现有的设区市政府举办的万人规模技师学院竟然没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也有的技工院校受师资、政策等因素影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大多数技工院校都非常重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比如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几年来职业技能培训规模逐年增长,2018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以上,对促进当地就业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协调和鼓励技工院校及其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