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回国投案 曾替丈夫受贿(2)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29 08: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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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中纺中心大楼项目准备开工,项目负责人吴某希望能提高大楼的容积率,于是找到王光荣的妻子莫佩芬,与她签订了一份500万元的咨询合同,让莫佩芬只负责跑容积率事宜。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的王光荣,利用其协调分管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职务便利,多次帮助开会协调。作为回报,2005年至2013年间,通过王光荣妻子莫佩芬和女儿王黎成立的一家公司,王光荣一家以项目建设咨询服务费的名义,收受好处费548万元。

  据新华社消息,莫佩芬归案是落实中央追逃追赃工作部署取得的重要战果。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海外不是法外,没有地方能够成为避罪天堂。“我们将坚定不移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将党中央关于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要求落到实处。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败分子,彻底放弃幻想,尽快回国自首,积极退赃,争取宽大处理。”

  丈夫受贿1000多万元已被判12年

  根据杭州廉政网的消息,2014年5月,杭州市纪委对王光荣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4月,经杭州市委同意,杭州市纪委对王光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王光荣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光荣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杭州廉政网曾经发布关于王光荣一案的处理结果:2016年11月1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光荣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王光荣在担任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总指挥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683330.5元,构成受贿罪;王光荣退休后在担任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0万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杭州市中院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

  (资料整合来自杭州廉政网 清廉杭州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