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撞塌杭州人行天桥司机被批捕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6-06 2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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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杭州6月6日电(郭其钰)记者6月6日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对此前撞塌杭州人行天桥的司机马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2019年5月18日22时25分许,马某某驾驶皖SB62xx号重型牵引车,装载超高货物盾构机,途径杭州秋涛北路庆春东路口时,撞击到人行天桥东南段钢箱梁引桥(限高4.5米),使该段长33.5米、宽4米钢箱梁掉落,造成正行经该处的两辆浙A号牌轿车被砸及人行天桥、车辆所载盾构机受损的事故,损失金额上百万元。

杭州天桥坍塌现场。 钟新 摄

杭州天桥坍塌现场。 钟新 摄

  据此前杭州市公安局调查,该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隐瞒超限事实行为,以运输普通货物为由在网上申领了杭州市区道路通行证,而未按超限车辆类型申办杭州市内城市道路超限运输通行许可。

杭州天桥坍塌现场。 钟新 摄

杭州天桥坍塌现场。 钟新 摄

  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