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夫妇"离婚不离家" 合伙收受开发商2千万(2)
之后不久,周先雁称黄建新被他人逼债,提出要100万元,钟选才往黄建新的账户打了50万。可三个月后,周先雁再次称黄被人逼债,索要剩余的“好处费”。钟选才说公司资金紧张,周先雁就给他“出主意”,让他找林科大借款。
钟选才提出借款申请,周先雁则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最后拍板,以借款方式预付给钟600万元,并提前支付3000万元工程款。拿到“借款”,钟选才将剩余“好处费”给了黄建新。经过如此“操作”,黄“顺利”拿到了500万。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跟钟选才的“合作”,周先雁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了其他企业工程项目“好处费”38.9万元。其中一家企业负责人陈某,还成了黄建新的债权人,借给黄建新460万元。黄建新还了360万,剩余的100万,一直没还。陈某多次催要无果,打算放弃这100万元。
周先雁供述,2014年底,陈某到他办公室说,黄建新借的钱不要还了,他听后没有作声。2015年下半年,陈某应该也是在他办公室,找他签字审批付款。签字之后,陈某对他说,那个钱不要还了,他还是没有作声,之后陈某就走了。
判决书显示,黄建新的受贿所得,用于归还高利贷和个人开支。
今年4月24日,钟选才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为何判处缓刑?判决书称:钟选才到案后如实供述涉案相关人员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涉案的交职院职工安置房楼盘现正处于施工的关键阶段,钟选才作为实际控制人,一旦被告人被收监将给社会带来巨大隐患,辩护意见虽与本案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关联性,但考虑到金园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以及该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可对金园公司及钟选才酌情从轻处罚;本案单位行贿数额中700万元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周先雁受审
去年6月,周先雁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八十万元。周先雁也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去年11月也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黄建新因犯受贿罪,也于去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与周先雁共同受贿所得1300万元被追缴,上缴国库。黄建新不服,提出上诉。去年11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