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绝赡养父亲上了“黑名单”
武汉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
男子拒绝赡养父亲上了“黑名单”
武汉晚报讯(记者梁爽)男子刘某不赡养父亲,被父亲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根据判决,刘某每个月要支付老父亲500元赡养费,但他拒绝执行,因此上了全国“黑名单”。18日,武汉市文明办、市法院联合推出今年第3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某的案件仅500元标的,成了此次公布名单中数额最小的案件。
记者通过公布名单中的信息,从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刘某今年56岁,其父亲刘爹爹今年81岁,刘某是家中的二儿子。此前,刘爹爹家中的房产拆迁,以刘某的名字过户拆迁。之后刘爹爹一直居住在刘某的旧房内,如今刘爹爹想搬出去住,请求法院判决刘某赡养自己,每个月支付赡养费以保证自己在外租房。
审理中,江汉法院认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义务,三个子女均应对刘爹爹履行赡养义务,但刘爹爹要求刘某一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500元,明显过高,考虑刘爹爹无房居住且还有其他开支,法院酌定判决刘某每月支付刘爹爹赡养费500元,案件受理费40元由刘某承担。
判决下达后的第一个月,刘某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以本人经济困难且身体有疾病为由,拒绝给钱。于是,法院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已对刘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举措。
记者从公布的名单中发现,此次公布的名单涉案43件,标的8060.39万元,上榜者47人,其中包括34名自然人和13家法人。在自然人中,标的额最大的为马某,金额达25980221元。
据介绍,武汉法院大力推进 “规范执行”和“阳光执行”,在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断发出强有力的“法院声音”。媒体曝光的失信名单只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一部分,更多失信信息查询请登录:http://shixi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