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法女厅官再被举报论文抄袭:复制比率为42.6%
女厅官论文被指抄袭后
继博士学位论文被举报抄袭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岚的硕士学位论文再被指造假。
克日,有网友实名举报,称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董岚的硕士学位论文《单据市场的成长及其主要法令对策》一文涉嫌抄袭他人论文,复制比率为42.6%。
7月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董岚结业的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获悉,该院正在对董岚硕博士论文抄袭一事举办观测。“我们学院很重视这件事,但观测需要时间,是一个很繁琐、很巨大的进程。本着对学生、对社会认真的立场,有观测功效会实时向社会发布。”
官方经历显示,董岚是湖南省衡东县人,1972年10月出生,其硕士和博士学位都由湖南大学授予。
1993年6月,董岚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令系法学专业本科结业后,在湖南省政法打点干部学院任教。1999年9月她进入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进修,2002年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结业后,董岚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3年9月,31岁的董岚开始走上仕途,任常德市鼎城区副区长,同时她开始在湖南大学经济学法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2006年6月,董岚任鼎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2007年3月任临澧县委副书记,同年12月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年6月,董岚返回鼎城区任职,先后任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2013年任石门县委书记。
但任职一年多,2014年12月,董岚的职务就再次变换,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次年1月任院长。任职院长仅一年零九个月,董岚再次更换,出任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本年6月的报道显示,董岚已履新湖南省高院党构成员、政治部主任。但在履新后不久,董岚就遭举报,称其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
在本年7月初,网友举报称,董岚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民众产物供应的财务法问题研究》大量抄袭了同一届湖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民众产物供应的法令问题研究》。另外,举报还称,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也是抄袭约半。
新京报记者查询到,黎石秋的博士论文提交日期为2007年3月10日,答辩日期为2007年6月7日,导师为湖南大学法学院传授王全兴,答辩委员会主席为传授刘定华。而董岚的博士论文提交日期为2007年10月16日,答辩日期为2007年12月13日,导师为刘定华,答辩委员会主席为王全兴。
也就是说,董岚的论文提交和答辩都比黎石秋晚几个月,两人的导师别离为对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
据论文比拟显示,董岚的博士论文在研究目标方面,与黎石秋的论文高度相似。
譬如,董岚在“理论目标”中写道,“本文的目标在于对农村民众产物供应的财务法问题举办系统、全面、有针对性的研究,实验在财务法学的视野下,针对民众产物供应问题提出一个相对完整的阐明框架。今朝,关于农村、农业和农夫问题的研究文献是较量多的,但主要针对一些详细的问题明明缺乏相对宏观和系统的财务法理论研究,而既有的一些宏观理论研究,主要运用民众产物的一般性理论举办演绎性的研究,对民众产物在农村的一些非凡性问题缺乏存眷。而在经济法学规模,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举办较量会合性的理论实验。”
而黎石秋的博士论文“理论目标”为:在理论研究自己方面,本文的目标在于对农场民众产物供应举办系统、全面、有针对性的研究,实验针对民众产物供应问题提出一个相对完整的阐明框架。今朝,关于农村、农业和农夫问题的研究文献是较量多的,但主要针对一些详细的问题,缺乏相对宏观和系统的理论研究。而既有的一些宏观理论研究,主要运用民众产物的一般性理论举办演绎性的研究,对民众产物在农村的一些非凡性缺乏存眷。而在法学规模,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举办较量会合性的理论实验。
新京报记者留意到,雷同的情节,在董岚的论文中多处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