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学技术奖首次设立人物奖 学术不端将撤销奖励(2)
新的《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活动中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剽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已授奖项目也将面临撤销奖励、追缴奖金的处罚,并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记入科研诚信记录,按照规定共享到北京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对于组织奖励评审的工作人员,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不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的《奖励办法》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亮剑”,严惩学术不端,以诚信为基,以制度为石,构建了更加完善的诚信管理和责任体系,旨在维护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亮点5
重构评审组织完善评审监督程序
为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透明度,新的《奖励办法》对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也进行了完善,构建了包括奖励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监督体系,并明确了各委员会的职责。
为了提高奖励工作的科学性和开放程度,人物奖在评审过程中参照国际惯例,引入同行评议环节,由同行专家给出评价意见,作为评审的参考。
为加强社会监督,提升奖项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新的《奖励办法》加大了公示力度,形式审查、初审和评审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异议。
新的《奖励办法》将为北京科技奖励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发挥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的作用,对推动北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新京报记者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