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国家专项计划应继续探索招生录取改革
国家专项计划应继续探索招生录取改革
国家专项计划继续探索招生录取改革,适时调整招生录取方式,可以为整体推进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累更多有益经验。在实行结果补偿的基础上,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学校的投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让农村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最终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近日,北京大学先退档后补录河南考生一事备受社会瞩目,2012年起实施的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由此也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本质上是一个补偿高考公平的计划,这也是发达国家补偿教育薄弱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的普遍做法。进一步推进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在补偿公平的同时大力保障教育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需要适时调整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的录取方式。
调查显示,实行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之前,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考上重点大学的比例逐年下降,这主要因为农村学生的高考成绩无法与城市学生竞争。2012年国家推出扶贫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学生招生,以增加贫困地区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机会。随后,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完善为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三大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国家贫困县的学生招生,安排在普通院校提前批后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属于高校自主招生,学生报考需要事先申请,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可获得一定的录取优惠。地方专项是省属高校面向省内农村学生招生。这三大计划中,争议较大的是国家专项计划。一方面,该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的所有学生,由于贫困地区落户比较容易,一些城市家庭也把孩子户籍迁到贫困地区,挤占了贫困学生被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机会。另一方面,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每年会有起伏变化,某些年份由于报考人数少,投档分数较低,与学校统一招生分数相差较大,不像高校专项计划那样有明确的录取优惠分值限制。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分数整体上比统一招生分数低的问题,首先要认识到,这是具有补偿高考公平性质的计划,分数适当低一些是合理的。其次,在实行结果补偿的基础上,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学校的投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让农村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最终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而在具体招生问题上,国家专项计划应当调整招生录取方式。其一,国家专项计划宜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目前,多个省市的国家专项计划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而顺序志愿准确定位第一志愿很重要,由于担心第一志愿不被录取,第二志愿也没有录取机会,考生在填报时就会比较谨慎,这容易导致学校录取的“大小年”现象——往年录取分数高,今年大家不敢填报,导致投档、录取分数低。实行平行志愿,可降低志愿填报的焦虑,减少“大小年”情况。
其二,国家专项计划宜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设置为1:1.5,学校对进档学生再组织面试,根据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中学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被录取的学生,再按后续志愿录取。这有利于大学在高考分数外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150%投档也给了大学更大的选择空间,有利于提高专项计划招生质量,引导贫困地区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其三,国家专项计划宜实行招考分离的招生改革。具体操作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大学自主提出申请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可自主申请多所大学,大学独立结合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成绩(如有必要进行面试的话)进行录取。一名学生可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确认一所,未被录取的学生再按后续志愿录取。这种招生录取方式,由大学自主提出成绩要求并进行面试,体现了学校的招生要求,通过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可以提高双方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