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力的“电子结婚证”离我们还有多远?
有效力的“电子结婚证”离我们还有多远?
近期,有媒体报道,福建、江西、浙江、江苏、重庆等地可以领取“电子结婚证”,甚至有自媒体称“电子结婚证”可以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继承遗产、财产公证、子女入学等,而且可以随用随领,不怕忘、不会丢。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只是附着纪念意义的电子记录,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能代替实体结婚证。(见8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当前,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已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办事的重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但这些电子证照暂不提供给个人,仅供政府机关内部有条件使用。
不过,“电子结婚证”之类的“个人电子证照”的应用,应是大势所趋,不仅有助于解决传统证明携带不便和查验困难的难题,更可以有效解决“证明多”、办事繁琐的痼疾,大幅度减少人员流动的社会成本,让国民从中受益。
当前的“电子结婚证”虽只能用作纪念,却仍受到普遍青睐,主管部门在澄清之外,更应读懂和正视社会的普遍期待——试想,当在需要出示结婚证的场合,忘带、丢失都不要紧,当婚姻登记信息完全可以“全国联网”,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再返回户籍所在地,群众办事体验将会得到极大提升,而这些都有赖于“电子结婚证”的法律效力。
目前的“电子结婚证”模式,是领证后在支付宝等APP上,通过个人授权后可查询到本人的婚姻登记电子记录。该记录来自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符合“存证”真实的基本要件,并且相关查询是建立在个人授权基础上,不涉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具备了应用场景下作“证明”之用的基础条件,只是信息通联的是第三方平台,而非行政服务体系内的渠道。
这一点显然值得思考。未来,社会化的网络平台与地方公共管理信息平台是否能有效对接,提供“电子证照”形式的服务?今年7月18日,民政部起草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结婚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离婚证》标准已经发布,接下来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统一的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恐怕还须加速。当然,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技术、安全、法律等层面的问题,还须仔细斟酌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