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警方通报妨碍疫情防控工作 5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08 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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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击新冠肺炎)四川南充警方通报妨碍疫情防控工作  5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中新网成都2月7日电 (王爵)记者7日从南充市公安局获悉,南充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在疫情防控期间,13类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查处。但仍有极少数人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四起典型案例中5人受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月3日,南充顺庆区舞凤城管中队队员在街头巡逻期间劝说一男子戴口罩,反被男子辱骂,其中一名城管队员还被男子用折叠剪刀刺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4岁,顺庆区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被刺伤城管队员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2月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南充嘉陵区双桂镇与西充县莲池乡交界的焦悲寺临时检测点,该镇井撑沟村2组村民吴某驾驶小轿车经过时,未带口罩且不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口出脏话、辱骂工作人员,随后驾车快速驶离该路口。当日10时40分左右,吴某驱车到达太和场镇,在白鹭街与正在做宣传工作的双桂镇工作人员相遇。工作人员见到他后,上前与之交涉,为其讲明现在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希望他能配合工作。吴某极不配合,随后离开太和场镇返回焦悲寺临时检测点,再次辱骂检测点工作人员,并下车对工作人员王某实施殴打,造成王某左手无名指、左膝盖等多处软组织受伤。

  随后,西兴派出所民警将吴某全和检测点工作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嘉陵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1月27日晚,仪陇县公安局立山派出所民警根据勤务安排,按照“逢车必检、逢人必查”的要求,在辖区协同开展防疫临检工作。2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车辆驾驶员却紧闭车窗,对民警“打开车窗、接受检查”的指令充耳不闻。为查控疫情,民警对其口头警告,命令其开窗接受检查,小货车驾驶员却突然加大油门,试图冲离现场。李某的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民警疑虑陡升,现场检查民辅警迅速合力将该车依法控制。

  经询问调查:驾驶员李某(男、50岁,立山镇人)当晚驾车载着妻子和女儿李某某(女、26岁)在返家途中路遇防疫临检,而李某驾驶证已在多年前因故注销,因无证驾驶惧怕受罚,李某无视民警指令,紧闭车窗,面对民警的再三警告,又试图加大油门冲卡逃离。逃离未果后,气急败坏的李某和女儿李某某对现场民辅警进行了踢、咬,致使两名民辅警受伤。

  经调查,仪陇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李某某父女双双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月2日14时许,在阆中市妙高镇东溪垭村11组村道上,因疫情防控,妙高镇政府在此设立劝返点。陈某驾车通过时工作人员劝其返回。但陈某不听劝告要强行通过劝返点。工作人员蒋某在阻拦时遭到陈某容殴打,蒋某受轻微伤。

  目前,违法人员陈某被依法处以罚款。

  南充公安提示: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干扰、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南充公安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检举破坏、扰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完)

 

【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