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一经理被举报侵吞国资千万:记大过提前内退(3)
而案件中最关键的证据是一份授权书。这份授权书是滨海文城在2010年3月28日出具的,其内容是“授权葛明祥以公司名义并代表该公司全权处理与十八局五公司大港石化项目部所有业务,包括签署各种文件、办理结算业务、收取各种款项等一切事宜,自2010年4月1日至与所有结算有关事务结束期间,葛明祥职务行为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该公司承担”。
诡异的是,该份授权只盖了一个公章,这个公章没有盖在落款滨海文城公司处,而盖在葛明祥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处,而盖的公章却是中铁十八局五公司。
对于这份张冠李戴的授权证明,澎湃新闻也向中铁十八局五公司求证,其为什么要在滨海文城公司的授权书上盖章?中铁十八局五公司一位人士在调取公司盖章档案后,证实公司从来没有盖过一份这样的章,也直言不可能在这样的授权书盖章,公司已经就这个情况向公安方面做了说明。
葛明祥及其律师在法庭上层对这份授权书向公诉机关提出质疑,但公诉人未就此做出说明。
实名举报项目经理侵吞国有资产2800万
葛明祥被刑拘后,葛明祥家人一方面应诉,另一方面也开始向天津、中铁建等多个单位部门进行实名举报,最初,葛明祥实名举报李华受贿问题。
官网资料显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系世界500强——中国铁建的旗舰企业,具有铁路、建筑、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同时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铁道行业甲(Ⅱ)级、建筑行业甲级、水利行业专业甲级等资格证书。
2017年1月13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在收到材料后将案件移交到了检察院反贪局。
在时隔11个月后,大港检察院反贪局却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大港检察院一位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我们是在2017年上半年受理了这个举报,我们也了解到葛明祥家里人对李华进行了多头举报,之后也去了十八局了解情况,公司反馈是已经对李华进行了行政处罚,但从我们角度来说,以罚代刑肯定是不行的。”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了解到,葛明祥因为职务侵占被刑拘,这就要重新审视这个举报,直接证据是葛明祥转账到李华卡里,但结合别的证据来看,比如证人、证言、合同等,葛明祥只是公司的会计人员,也就是说,如果葛明祥是代表个人或者李文,那么行贿主体是没有问题的,按照李文的说法,其拿了李华的身份证办过卡,也拿葛明祥的身份证办过卡,那么转账是行使一个财务流转手续,所以我们认为没有达到受贿这个罪名的相关要素。”上述检察院人士表示。
该人士还强调,“李文在自己亲哥单位揽活,这里涉嫌的利益输送问题并不属于我们检察院管辖范围,我们只管辖《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的问题,当然如果涉及其他罪名,需要其他部门来查处。”
针对葛明祥的举报,中铁十八局五公司对此也曾有过调查。十八局五公司一位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我们调查下来也显示,葛明祥是滨海文城的财务人员,对于葛明祥所称给李华转了近5000万元,目前也只能证明这些钱属于工程款,当然不能否认这中间存在违规的地方,李华利用职权给其弟牟利,这种管理漏洞也是有很多历史方面原因造成的,为此公司给了李华记大过的行政处罚,同时令其提前内退。”
2018年4月,在举报李华受贿问题未果后,葛明祥及家人再次实名举报李华涉嫌侵吞国有资产2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