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版权保护遇到“碰瓷式维权”(4)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13 1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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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加强行业监管。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理应受到保护,但权利也不应被滥用。通过各种手段获取著作权,之后又以权利人名义堂而皇之地站出来维权的恶意行为,实质是危害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以维权为名、行牟利之实的企业和行为要进行重点监管和集中整治,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同时要确保以合适的方式尽到知识产权提示义务,提醒企业侵权和滥用权利的危害性。

  第三,是强化审判机关职能。根据法律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即视为作者,法院应依法查清事实并保护真正版权人的合法权利,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但对被诉企业提供了证据证明维权者可能非真实著作权人的,必须对权利来源进行认真审查。对小微企业,更应该以扶持、帮助的方式,尽量促成调解,在合法范围内减少其损失,并以此为契机进行法制教育,提升其知识产权意识。对于存在“碰瓷式维权”情况的,以司法建议进行提醒,以虚假诉讼进行处罚,积极通过司法行为规范版权行业。

  第四,是提升社会普法意识。联合各知识产权共同体,通过长期的普及性教育活动,帮助相关企业、相关从业者、广大群众意识到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重要性,认识到知识产权的价值,摒除知识产权“免费”思维。权利人认真维护自身权益,使用方为消费知识产权付费,提高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