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加强人大依法履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史耀斌详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五年规划》加强国有资产(2)
此外,《五年规划》还提出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立法,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定、研究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组织开展制定综合性国有资产(资本)管理法的可行性研究等方式,健全国有资产相关法律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化、法治化。
问:去年,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除综合报告外,还专项报告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请问,《五年规划》对于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年度报告议题是如何安排的?对改进报告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根据中央《意见》精神,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各类国有资产报告要汇总反映全国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以中央本级情况为重点。在每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
《五年规划》确定了每年口头专项报告的议题安排,除2018年已经完成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外,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是人大有效监督国有资产的前提和基础。《五年规划》明确提出,要保证政府提交的报告可审、可核、可监督。从规范报告体例角度,明确了国务院的报告要包括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重点强调了问题梳理和原因分析;从提高报告质量角度,提出了逐步扩大报告范围,建立各类国有资产的报表体系,健全完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实现报告数据更丰富详实、管理情况可量化考核;从夯实报告基础角度,提出了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等。这些要求都是在起草过程中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形成的,需要政府部门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问:依据宪法和法律,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并负有管理职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五年规划》将如何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而不是直接管理国有资产,所以重要的是在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各类国有资产是如何管理的、管理的效果如何。《五年规划》提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创新方式方法,实行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