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已配备4.5万名乡镇和街道一级儿童督导员
中新网5月27日电 在27日举行的民政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目前全国已经初步配备了4.5万名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在村(居)这一级配备了62万名儿童主任,都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管理,全部录入了全国的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信息系统当中。
资料图:志愿者陪伴留守儿童举办活动。 王昊阳 摄
民政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会上有记者问:我看见10部门的意见里明确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职责,目前这两个队伍的现状以及下一步有一些什么新的举措?
倪春霞指出,对儿童保护工作能不能落到实效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而且孩子也都在基层,所以我们这些年一直非常关注怎么在基层建立一支根植在儿童和家庭身边的工作队伍,真正的能够为他们服务。目前全国已经初步配备了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目前共有4.5万名,在村(居)这一级配备了儿童主任,目前一共配备62万名。4.5万名的儿童督导员跟62万名的儿童主任,都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管理,全部录入了我们全国的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信息系统当中。这支力量的初步建立,为我们夯实基础儿童工作力量,特别是打通关爱服务儿童的最后一公里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倪春霞介绍,在这次印发的十部门《意见》当中,明确了儿童主任六项工作职责、儿童督导员八项基本工作职责。
倪春霞介绍,比如说在儿童督导员的职责当中第六项、第三项明确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信息的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第四项职责当中明确,要负责指导儿童主任加强定期走访、重点核查,做好强制报告、转接帮扶等等事项,就是说还有一个职责是要加强对村(居)主任的指导工作。第二项职责当中明确,要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报送到乡镇街道的儿童督导员,形成上下联动的机制。
倪春霞介绍,儿童主任的第四项职责,是要定期随访监护情况比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于符合社会救助等政策的儿童和家庭告知程序,并协助申请。第五项指责明确,要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一些特殊的危险情况,这个就是强制报告职责,非常重要。如孩子单独居住,孩子突然失踪,监护人突然丧失监护能力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说孩子受到了严重的家庭暴力扥个情况。
倪春霞指出,事实上,我们希望通过儿童主任这支队伍,帮助孩子们和家庭解决现实问题。当然现在这支队伍还非常不专业,因为确实他们精力不足,大部分都是兼职的,而且专业性也不强,所以下一步民政部还要通过组织编写《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开展示范培训班,包括推动社工+儿童主任,用专业的工作力量,带动本土化的工作力量,加大对这些基层工作队伍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