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要求,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刀刃向内,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查处“保护伞”的指导意见,明确界定黑恶势力“保护伞”11条具体认定标准和5条处置原则,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批示肯定,全国扫黑办全文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省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着眼于扫黑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建立“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的“三同机制”,建成全省统一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库,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管理分析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实时掌握、全程指导。
省纪委监委与省委政法委共同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对2017年以来收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政法机关对近年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挖“保护伞”。
系统治理铲除土壤
江苏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这正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打黑除恶的重要区别之一。”江苏省扫黑办负责人介绍,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中,办案机关不仅开展非法采砂船组装点、黄砂堆放场地源头整顿,还把好湖区出入通道,严控采砂船过闸中间环节,并推进了非法采砂船出湖、就地拆解工作。
“扫黑除恶,关键在打、根本靠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根本之举。”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文奇介绍,近一年来,通过组织部门全面开展村“两委”人员摸底调查,江苏对全省近2.1万个行政村(社区)、15万余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全面起底,逐一过筛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人员,重点针对政治功能弱化、“村霸”、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突出问题,“一村一策”精准治理,2018年共整顿提升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1015个。
其间,通过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重心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江苏在全省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帮助村(社区)梳理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提升群众法治意识。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彻底铲除涉黑涉恶问题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