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相继回国投案:主动投案才是唯一出路(3)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研究员王希鹏认为:“对那些迷途知返、认错悔过的同志要伸手挽救,给政策给出路;对那些并非真心悔过,想钻空子‘大事化小’的投案者,要仔细甄别,严肃处理。只有坚持宽严相济,才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注重对干部的教育和挽救。
“我过来把我的问题交代清楚。”5月10日上午,浙江省衢州市供销社副主任高金坚带着15万余元现金及银行卡到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投案。这是浙江省在全省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处级领导干部。
“我意识到对抗组织只是徒劳,只有主动投案,向组织彻底坦白交代,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高金坚说。
很多纪检监察机关发布公告,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劝诫“问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
5月20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出通告,正告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个月内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依纪依法免予党纪政务处理。
除了警示教育和政策感召,还有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出台相关制度规定,让主动投案工作有据可依,处置更加精准。广州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的信访处理工作规程(试行)》,从加强请示报告、快速处置移交、确保安全保密等细节入手,对处理党员、监察对象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和网络等渠道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进行规范和细化。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
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我们党一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为误入歧途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指明了出路:只有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真诚认错悔错,才能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本报实习记者 刘泽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