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一批新规走进你我生活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题:6月,一批新规走进你我生活
新华社记者王茜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强化环保要求;小汽车驾照可全国“通考”;共享单车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6月,一批新规将走进你我生活。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
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这部法律共18章113条,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等作出相关规定,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一是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二是对职级晋升条件和程序作出原则规定;三是明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留出制度接口。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坚持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同时,加强正向激励、关心关爱,除了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外,围绕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还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健全奖励机制,三是完善权益保障机制。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衔接,严管链条更加完整,纪律约束更加严明,重点监督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强化环保要求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强化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增加了存储拆解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大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删去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取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创新管理方式,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方便企业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之间执法活动的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办法还在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违法拼装机动车等有关问题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了衔接。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小汽车驾照可全国“通考”
6月1日起,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开始全国“一证通考”。
公安机关近期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这10项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小汽车驾照全国“通考”就是其中一项新举措。
新政策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
据估算,这项新政策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1200多万人,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370多万人次,仅交通费一项就可为群众节省200多亿元。
与这项新举措一起实施的还有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120个城市车辆转籍信息可网上转递、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等新举措。
共享单车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