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纪委通报开除聂永党籍
茅台集团纪委通报开除聂永党籍
本报讯(记者 张鑫)昨日,中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茅台官微发布通报,决定给予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5月21日,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将聂永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置。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11月22日,经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由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对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聂永在销售公司任职期间,为他人申请茅台酒经营权及经营过程中提供帮助,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
聂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将其收受茅台酒经销商所送财物进行销毁、转移和藏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及入股四家茅台酒专卖店,并将其所获分红入股到茅台电商公司从事营利活动牟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在组建、成立茅台电商公司工作中,工作失职,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未向茅台集团报告重大事项的更改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
茅台集团纪委表示,聂永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茅台集团第十三次党委会,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聂永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5月24日,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聂永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