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2019年6月底前完成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4)
34.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态传承,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体系,深入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中国残联等负责)
35.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至少50%的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36.统筹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及公共卫生等改革集成创新,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选择1—2个改革意识强、基础条件好的县(市、区)开展试点。提出建立中国特色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勇于担当作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将所有年度医改任务纳入台账并按季度通报。加强医改宣传引导,主动发布、充分释放改革政策信息,做好经验推广,凝聚改革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