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等30地试点“按病种付费” 医保支付方式有大变化(2)
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此次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的通知就特别提到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医保、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以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为出发点,完善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如何试点?
进行“模拟测试”,分三步实现付费方式转变
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涉及面广,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对此次改革的试点也作了明确部署。
按照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成立试点工作指导组,同步建立专家团队。各试点城市成立由医保、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试点领导机构。
同时,国家医保局明确,深圳市、三明市、克拉玛依市以及各省(区、市)应用DRG的医疗机构作为观察点单位。
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国家医保局要求,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对于30城市的试点,国家医保局提出健全DRG付费的信息系统、制定用于医保支付的DRG分组、统一DRG医保信息采集、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和经办管理流程、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等多项具体要求。
试点城市要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上报前三年基本数据,在模拟测试阶段采集医疗机构相关数据,并统一报送。同时,试点城市需制定地方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按照改革步骤,这项工作将推动实现DRG分组框架全国基本统一。
下一步怎么做?
推进建立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支付体系
此次通知中,国家医保局还提出,试点城市在开展DRG试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对不能采用DRG结算的病例,推进依据大数据的按床日付费和按人头付费工作,建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
按照国务院的改革意见,将逐步从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
按人头付费对老百姓看病和报销有什么影响?向国春介绍,医改的一个方向是将后付制改成预付制,即过去是先治疗、后付费、再报销,未来要改成预付,即对于患某种疾病的人,计算出一个医保付费的金额,医保提前对区域内进行“预付”。按人头付费保障了基本医保能即时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
对于按床日付费,向国春认为,这是发挥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含金量”的作用。“打个比方,病人住院,前几天是治疗的关键期,那么医保支付可以设计第一天报销50元,第二天报销45元,依次递减。这样能让医疗机构有动力让病人向下级医院转院,也能节省患者住院治疗的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和床位的周转率。”向国春说。
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城市名单
省(区、市) 试点城市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 天津市
河北省 邯郸市
山西省 临汾市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
辽宁省 沈阳市
吉林省 吉林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上海市 上海市
江苏省 无锡市
浙江省 金华市
安徽省 合肥市
福建省 南平市
江西省 上饶市
山东省 青岛市
河南省 安阳市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 湘潭市
广东省 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
海南省 儋州市
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 攀枝花市
贵州省 六盘水市
云南省 昆明市
陕西省 西安市
甘肃省 庆阳市
青海省 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乌鲁木齐市(兵团直属、十一师、十二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