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4)
(九)扩大并提升农业合作水平,深化农业投资合作。采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大豆等农作物生产、加工、物流与贸易全产业链合作,落实好双方《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关于俄扩大大豆和豆制品输华的合作规划》。积极开展两国农产品食品相互市场准入合作,扩大双方优质农产品食品贸易。
(十)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合作。坚持互利共赢原则,新建和改造现有跨境交通基础设施,推动铁路、界河桥梁等领域标志性重大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加强两国间跨境运输合作,推进运输通关便利化,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效率。
(十一)加强海关检验检疫、口岸运行全方位务实合作,不断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水平,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开展海关必要信息交换。
(十二)推动中俄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在遵循沿岸国家权益基础上扩大北极航道开发利用以及北极地区基础设施、资源开发、旅游、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支持继续开展极地科研合作,推动实施北极联合科考航次和北极联合研究项目。继续开展中俄在“北极——对话区域”国际北极论坛内的协作。
(十三)提升在自然灾害防治和紧急救灾领域,包括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后续处理方面合作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在该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跨界水体保护、环境灾害应急联络、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处理等领域合作。
(十四)本着睦邻友好合作精神继续发展中俄边界领域务实合作,加强协调,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十五)扩大中俄地方交流,持续深化地方间经贸合作,落实好《中俄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4年)》,丰富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成果。研究建立并运行新的地方合作平台。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俄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东方经济论坛等重点展会平台,推动扩大合作。
(十六)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推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欧亚经济委员会间建立有效对话机制。切实推动符合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利益的优先项目。
确保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早日生效并启动实施。双方主张启动中俄《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
双方高度评价201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论坛期间各方就在对接现有国家及地区一体化战略和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欧亚地区建设性合作达成重要共识。
(十七)继续深化双边领事合作,加强在该领域交流,积极推动中俄人员往来进一步便利化。
人文交流
中俄人文交流的目标是传承世代友好,巩固民间友好往来,促进文明互学互鉴。为进一步发展人文交流,双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发挥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统筹作用,落实《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
(二)在以下人文交流合作领域加快实现突破:师生学术交流;利用远程教育技术等开展汉语、俄语教学;在基础教育、中等职业及补充教育、青少年交流领域共同举办活动。根据数量对等原则相互提供到对方国家高校公费留学的名额。互派优秀学生到对方国家就读优势专业,实现2020年相互留学交流10万人目标;完善在华俄语中心和在俄孔子学院等汉语学习中心运行模式。
打造青少年交流品牌。在中俄百名青年互访项目框架内继续开展双方交流实践,促进国际青少年运动,增加中俄青少年组织间交流活动及项目数量,落实《中俄青少年世代友好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