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延生涉嫌受贿、单位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延生涉嫌受贿、单位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党委书记王延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延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延生在担任吉林省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代表单位向他人索要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