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光山新闻网 王林 2019-06-11 20: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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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6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实施,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  

  《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良好科研生态;加强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尊崇创新的舆论氛围;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寻新路径,不畏挫折、敢于试错,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在解决受制于人的重大瓶颈问题上强化担当作为。

  《意见》明确,反对盲目追逐热点,不随意变换研究方向,坚决摒弃拜金主义。从事基础研究,要瞄准世界一流,敢于在世界舞台上与同行对话;从事应用研究,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意见》提出,坚持全球视野,加强国际合作,秉持互利共赢理念,为推动科技进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意见》强调,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打破各种利益纽带和裙带关系,善于发现培养青年科技人才。

  “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交流碰撞,倡导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和评论。”《意见》要求,尊重他人学术话语权,反对门户偏见和“学阀”作风。

  “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意见》重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主动发现、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为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意见》要求,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意见》强调,防止和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抵制各种人情评审,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走关系”,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

  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明确政府部门要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同时提出,建立完善分层分级责任担当机制,政府部门要敢于为科研人员的探索失败担当责任。

  为正确发挥评价引导作用,《意见》提出大幅减少评比、评审、评奖,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避免相同层次的人才计划对同一人员的重复支持,防止“帽子”满天飞。

  在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在线申报、信息共享。《意见》还明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免除追究其技术创新决策失误责任,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等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予以减责或免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