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最严”如何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四个“最严”如何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看台
本报记者 马爱平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安全食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意见》明确了2020年近期目标和2035年中长期目标: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罗云波表示。
综合施策,“产”“管”两手抓
“《意见》提出的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总的要求就是既要落实主体责任,又要落实监管责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军说。
在“产”的方面,《意见》提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调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出企业加强自查评价、主动监测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具体举措。
在“管”的方面,《意见》提出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错综复杂,既可能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过程中产生,也可能由于监管基础工作薄弱、监管不严、责任落实不够等导致。”冯军说,如果忽视“产”,再严的“管”也管不出安全;如果对食品安全问题“管”不严、“管”不住,又反过来会影响到“产”,导致制假售假横行。
因此,《意见》强调,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比如,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重典治乱,加大科技引领作用
“在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中,经济利益驱动型占比较高。这类案件的发生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通常会制造出不必要的恐慌,且社会影响恶劣持久。这个现象与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漠、处罚不严、违法成本不高直接相关。”罗云波说。
《意见》提出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严肃追究故意违法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罗云波说,此举将有助于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市场淘汰机制,净化行业风气,提升行业诚信道德水准,提振消费信心,对提升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至关重要。
“遏制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还有利于避免食品安全技术监管陷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怪圈,将食品安全问题收缩在纯技术范畴,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对食品安全治理的引领作用,推动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罗云波说。
《意见》提出要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重点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依托国家级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基础科学和前沿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
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