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入越大,基层治理效能越低? 问题出在哪(2)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6-13 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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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处宁波市郊的集士港镇山下庄村,有较为雄厚的集体经济基础。2018年,该村主动开展村庄环境治理,请求镇党委政府允许其自主实施,保证资金不出任何问题。镇党委政府为此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允许其自主实施。

  集士港镇党委政府专门建立了零散工程的监管办法,每一笔资金去向都有案可查;村庄环境整治的每一个项目,都经过“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充分论证、充分公开;所有工程,都由6个项目实施点的“点长”(村民小组长)组成的理事会具体实施;所有项目都是群众自己设计,自己动手,就地取材。当然,还有财务透明。

  项目实施下来,村集体至少节约25%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干群之间通力合作干事业,无形中提高了村级治理能力,群众满意、干部也有成就感。山下庄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一两户“钉子户”,但不用村干部出面,群众在“点长”和村民代表的带领下,对“钉子户”进行教育,自己就解决了问题。

  提高治理能力,少点包办思维

  “最后一公里困境”看似复杂,其实也简单。当务之急是,国家投入要少点“包办”思维,把重点转移到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来。

  一是基层治理是有价值观的,要避免“施舍式治理”。基层治理并不是单纯的行政工作,更不是简单的一个一个“项目”实施组合而成的总体。国家投资不是“赋予”,更不是“福利分配”,而是为农村发展提供基础条件。美好生活的实现,还是要靠群众自己的努力。因此,基层治理尤其要避免“老好人主义”,否则,就是助长“等靠要”心理,基层治理会变得不可持续。

  二是基层治理要讲究方法论。基层治理是一个需要讲究主体性,充分发挥主动性的过程。基层干部不应被设置成机械的政策执行者,而应该是富有创造性的治理者。过去多年的政策惯性是不信任基层干部,很多政策都在想方设法绕开基层干部,比如,各种涉农补贴,“直达”了农户,却同时疏远了基层干群关系;项目制基本上可以实现封闭运转,却也变得和基层干部群众没关系。这容易导致“群众无感、干部不满”。基层治理中比较合适的是,所有的政策落实和国家资源投入,都应归结到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来。只要干群关系密切了,群众被有效动员起来了,基层治理的智慧和方法就会被无限创造出来。

  三是保持基层治理体制的稳定性。“乡政村治”模式是经过长期历史实践形成的治理体制,有其深厚的经验基础。这意味着,基层治理的关键还是要发挥村民自治的制度优势,要让群众成为自己的主人,而不是一个旁观者。非常遗憾的是,当前基层治理创新盛行技术治理潮流,以为用一些现代的治理技术可以一劳永逸解决问题;或者轻易改变基本的治理单元,也以为这是一种创新。殊不知,基层治理的核心不是事务工作,而是群众工作。但凡是不利于密切干群关系的制度,都需要警惕;而凡是有利于动员群众参与的机制,都要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