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当防卫,惩恶更扬善(3)
“随着几起热点案件所引发的讨论,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适用的苛刻惯例正在逐渐被消解。”王志远说,多起正当防卫案件的司法判决都印证了这一趋势。
在正当防卫逐步被激活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正当防卫“度”的问题。“司法机关一方面要对明确的犯罪、反击型案件鼓励大胆适用正当防卫,纠正以往常被视作‘正常’的保守惯性,避免对防卫行为作过苛、过严要求;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也不能矫枉过正,防止‘一刀切’‘简单化’。”孙谦说,司法机关要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注意防卫措施强度应当具有必要性,“任何权利都不能滥用,正当防卫权更是如此。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具备条件的应当优先选择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解决矛盾、防范侵害,尽可能理性平和解决争端,避免滥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