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将全面落实“不动产清场交付”
广东法院将全面落实“不动产清场交付”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曾洁赟报道:好不容易通过司法竞拍得到了一套房,原住户却赖着不走!这一状况将得到根本改变!
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召开的“南粤执行风暴2019”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从今年6月开始至11月底,广东法院将集中六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加码”执行力度,全省法院将全面落实“不动产清场交付”,要求除确有合法原因不能清场的,对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拒不退场的,应强制清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责任。
据介绍,这次专项活动要求全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打一场清理执行积案“歼灭战”,着眼标本兼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并确立了“三个目标”:对去年第三方评估活动中没有抽查到的相关法院全部进行再评估,实现全省法院全部实质达标;加快清理未结案件,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综合治理、规范执行,实现标本兼治。着眼“三个目标”,广东高院从“减存案、提质效、促规范、建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细化了20项工作任务。
据统计,广东法院执行案件呈持续高速增长态势。今年1-5月份,全省法院执行收案39万余件,同比增长12.85%。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广东高院“主动加码”回应社会关切,在最高法院监控的四项核心指标基础上,将“失信名单撤销率”“实际到位率”等共15项指标纳入考核监管范畴。
广东高院副院长胡鹰向媒体通报了多项“刚性要求”。全省法院将全面落实“不动产清场交付”,要求除确有合法原因不能清场的,对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拒不退场的,应强制清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责任。统一失信限消措施适用的标准,全面实行“一案一审查”,确保纳入失信和限制高消费实现“零差错”。同时,胡鹰特别强调,要全面落实善意执行理念,尽最大可能减少对民营企业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