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忙却受伤骨折医药费该谁出 伤者将邻居告上法庭获赔3万元
老薛和老李是一个村里前后院的邻居,因为住的近又年龄相仿,俩人平素关系挺好,谁家里有个啥事儿都相互帮衬。但因为老李家的一头犟驴惹祸,协商无果让两家最终走上法庭。
“我没找他帮忙,他自己弄受伤了跟我没有关系。”面对老李在庭审上的辩称,老薛提交了一份录音作为证据。引发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是老李家的一头驴,去年年末,老李家的驴从院里不知道怎么就自己上到了窗前一米多高的平台上,老李轰了半天,驴发起了犟脾气,怎么驱赶也不下去。
没有招儿的老李到邻居家找老薛帮忙,俩人先是都上了窄小的平台,合力从台阶上往下赶驴。无果后老李将绳子拴在毛驴的腿上,让老薛在台阶下用绳子拽,他自己从台阶上往下推。结果犟驴还是不肯下去,有些火气的老李先是用小棒子打,不起作用干脆就换个大木棒打。这时驴一惊终于往前一蹿,下了台阶,却将在下面拽绳子的老李撞倒在地,不省人事。
“用不用去医院看看?”老李询问了一声,并未找车,进屋缓了半天没见好转的老薛,自己打车去了医院。老薛在医院被诊断为股骨骨折,先后在黑山县和锦州市的医院住院治疗共18天,花费3万余元。出院后,老薛多次找老李协商医疗赔偿问题,但一直没有结果。
老薛最终起诉到法院,请求被告老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40595.66元,并赔偿二次手术费及伤残补助费,具体数额待鉴定后确定。老李辩称自己没有找老薛帮忙,不同意赔偿时,老薛向法庭提交了自己与老李夫妻二人协商自己医疗费赔偿问题的录音。
好心帮忙却受伤,老李有没有责任?黑山县人民法院认为,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某不承认有原告帮助其赶驴并受伤的事实,但依据原告薛某提交的录音证据可认定原告帮助被告李某赶驴并受伤的事实,故被告李某应对原告受伤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原告薛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预见到存在的危险,但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最终导致危险结果的发生,故原告薛某对自己的过失承担适当责任,对自己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10%为宜。故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薛某各项经济损失32570.9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刘哲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锦州特约记者张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