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0元记3分 沈阳严查“机动车不让行人”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6-21 16: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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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元记3分 沈阳严查“机动车不让行人”

  在交通出行中,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乱鸣笛是文明行为也是法律义务,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6月20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公布,从即日起沈阳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加强日常整治和强化专项打击两方面入手,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以及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

  这几项违法将采取现场处罚

  据介绍,沈阳交警将依托定点管控、网格巡逻勤务,科学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对不礼让斑马线、乱鸣笛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究,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将采取专项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违法专项整治组每天上路开展礼让行人和禁鸣整治工作,并结合夏季特点,对机动车擅自加装高音喇叭、擅自改装消音器、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整治范畴,从严规范。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交警将采取现场处罚的方式,对发现的不按规定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利用移动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证据固定,现场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对乱鸣笛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对违法车辆当场拦截,并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处罚。

  交管部门表示,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用以引导行人安全过马路的斑马线,没有成为机动车的“让行线”,却成了一些驾驶人的“抢行线”、行人生命的“停止线”。

  不礼让行人罚200元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或者未停车避让行人通过横道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在禁鸣区鸣喇叭罚款50元

  另外,机动车乱鸣笛,也是一个较为多见的驾驶陋习,不仅造成较大的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道路周边市民的正常生活。警方介绍,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50元罚款;擅自加装强光灯、爆闪灯、高音喇叭等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处200元罚款;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凡在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使用气喇叭等高噪声的声响装置。机动车辆擅自安装报警器或者在市区内使用气喇叭等高噪声声响装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罚款。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0元罚款。

  相关链接

  沈阳市禁鸣区域

  沈阳市政府《关于整治社会生活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通告》规定:机动车在二环路以内区域全天禁止鸣喇叭。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机动车在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鸣喇叭;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安装和使用警报器。每日21时至次日6时,三环路以内区域只可开启标志灯具,不得使用警报器。、记者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