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买手机遭拒绝 女子火烧男友家
因为要买手机男友不同意,俩人从生气到不说话冷战,女友一气之下竟然在男朋友家放火。经过附近村民的帮助扑救,纵火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男友也出具了谅解书并不要求其赔偿,但该女子仍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人到中年的女子陈某是锦州市黑山县某村村民,2018年7月,经人介绍与同县的孙某相识。短暂的几次接触以后,二人感情迅速升温,一个月后陈某便搬到孙某家中与其同居。但真正生活在一起后,俩人性格上的差异就显现出来了。因为相互之间缺少了解和沟通,生活中的一点小事也能导致争执,甚至大打出手。
“她让我给她买化妆品我没买,她用刀就把我皮夹克砍坏了。”孙某说,生活中俩人经常打架,陈某也反驳:“普通的一点小问题吵架他就动手打我,还摔我化妆品,把我的衣服都扔了。”孙某说最近的一次矛盾是2018年10月23日,俩人一起去沈阳办信用卡,陈某让他买手机,他以要还贷款没钱为由拒绝了,陈某因此就不怎么和他说话了。
“回到家的几天也冷战。”10月25日傍晚因此事再次争吵后,孙某没吃饭就摔门出去了,没想到刚出去没十分钟就接到了邻居电话,说他停在外面的车着火了。
原来,正在厨房生炉子的陈某看到男友离开,想着同居三个月来发生的争执,一气之下就萌生了把男友房子点着的想法。她用生炉子的打火机把屋地的塑料袋点着,看到地上给货车盖货物用的棉被垫子后,先出门将房门关上,随后抱了一把玉米秸秆放到孙某停在门前主路旁的货车油箱下,点着了玉米秸秆,又回到院里打开了窗户。
附近村民先是看到路边的车着火,一边帮着灭火一边给孙某打电话,孙某往家跑时才得知家里也着了火。“我到家门口看见屋里外屋地东墙地上的棉被正在冒烟,女朋友正在门前靠墙站着,也没去灭火也没动。”孙某说他直接去拽房门没拽开,干脆将窗户框拽下来从窗户翻进了屋里,随后从屋里把房门踹开,跟邻居一同将火扑灭。直到警察到达现场,他才知道火是女朋友陈某故意点的。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于10月26日以陈某涉嫌放火罪将其刑事拘留,随即依法执行逮捕。
被害人孙某事后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表示陈某的行为未对其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不要求其赔偿,同时对她的行为表示谅解。黑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点燃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子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陈某在案发现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系坦白,同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以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