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司法拥军新境界——访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7-29 09: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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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与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在深化涉军维权工作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将涉军维权“信阳模式”提高到加强文明司法的角度来对待,开展每一项工作、接待每一个涉军对象、办理每一件涉军案件、服务每一个涉军来诉当事人,都要以文明的态度、文明的作风和文明的方式来体现。要与当地驻军、军分区、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等涉军机构,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全市法院在争创各级文明单位活动中,要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争创的内容,列入计划,落实落地。要与各相关涉军单位加强联系,在推进诚信信阳建设、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对帮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交流研讨,开展互动,举办活动,促进军地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

六是与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国防建设在新时代对法治人才需求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在深化涉军维权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当地驻军提升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及官兵的法治素养,积极主动地扩大司法人才培养的辐射力。要帮助当地驻军中的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和舆情引导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和采取多种方式,将军队相关人员能力的培养融入法院培训工作中。要与军分区等军队机关联系,商定培训规划,理清培训思路,确定培训重点,制定培训方案。通过法院与驻军建立联系点的形式,派出固定的资深法官提供法律咨询、经常开展送法到军营、结对帮学,将对军队的普法宣传专业化、经常化、制度化和个性化。要在人民法院开展自主培训中,选择与军队法治化建设相关的内容,吸收驻军相关人员参加,法院召开的理论研讨、案例剖析、法治讲堂等会议活动,可邀请驻军派人参与。加强与驻军的司法实践互动,采取举办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方式,强化对驻军相关人员的体验式培训,也可让驻军专兼职涉法工作人员,到法院进行见习实践,增强实际处理涉法事项的能力。

七是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人民法院在深化涉军维权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认真抓好涉及红色群体的脱贫攻坚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涉军贫困群众维权途径畅通,依法保护他们的诉讼权利。严厉打击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侵犯红色群体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涉及涉军对象的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扶贫款物、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为脱贫攻坚营造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制裁在扶贫工作中发生的损害涉军群体的违约失信行为,依法审理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领域发生的涉及涉军群体的校舍、医院、住房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教辅用品、医疗设备、农业机械采购合同等各类纠纷,切实维护涉军贫困群众的民生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涉及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切实提升红色群体的安全感,通过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涉军人员,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涉军人员打得起官司。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贫困涉军群体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