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却耍赖 强制措施促执结
对生效裁判拒不履行,对执行通知视而不见,结果被光山县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张某才匆匆忙忙向申请人陈某支付了全部欠款。
2013年,陈某开了一家婚庆店,后来因为生意不好,准备将该店转让。2014年7月,陈某将婚庆店内部的物品以2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张某,当时除了支付5000元现金,剩余的23000元由张某向陈某立下了欠条字据,并约定了利息。眼看欠款期限已到,陈某不断催要,但张某一直没有支付剩余的欠款,随后陈某将张某诉至光山县法院。该案经光山县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张某向陈某支付23000元的欠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还是不还钱,于是陈某向光山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送达了相关的执行法律文书后,张某总是口头答应主动履行,却次次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为了彻底执结此案,打击失信行为,光山县法院决定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尽快履行。
近日,光山县法院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执行会战,张某的案件也在其中。早上5点,执行干警依法将张某拘传。迫于法律压力的张某才意识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严重后果,于是后悔万分,不断联系亲属筹齐钱款,希望免除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最终,张某主动向陈某偿还了全部的欠款及利息,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