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孟 磊
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力做好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放的管控要求,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共办理涉烟花类行政案件91起,行政处罚68人(其中拘留57人),收缴烟花2526件。春节期间,我市PM10、PM2.5、SO2等主要指标绝对值在全省均排名第一位,全市县区、乡镇未出现爆表现象,PM10、PM2.5改善率分别为24.3%、15.2%,改善率排名分别为全省第四和第一,作为烟花爆竹燃放的表征因子之一的SO2改善率高达44.4%,烟花爆竹管控成效显著。
最新气象预报显示,2月份我省空气湿度依然偏高,空气扩散条件持续不利,2月1日至15日仍将以轻中度污染为主。2月1日,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召开的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暨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视频会议上,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息县因未严格落实省、市有关全域禁燃禁放的要求,被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发现,受到省攻坚办通报批评。
目前,我市正值疫情管控期间,元宵节也即将到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始终做到力度不减,措施不变,从严管控,公安、应急、供销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禁放工作,确保各项禁燃禁放措施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对因管控要求落实不到位,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被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批评的,我市将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