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黄久生事迹 弘扬大别山精神】回报的幸福 ——黄久生人生故事系列之四(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4-08 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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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汶川地震后,黄久生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及班组长会议,号召大家献爱心。黄久生带头捐款2万元,在他的带动下,不到一个小时就捐款30285元。同年5月18日,响应中组部缴纳“特殊党费”的号召,黄久生再次召开支部会议,党员们纷纷解囊,缴纳5.5万元“特殊党费”。黄久生个人也先后为汶川地震捐款15万元。这是全国农民工党组织——中共双柳树镇驻郑州农民工党支部缴纳的第一笔“特殊党费”。缴纳“特殊党费”,只是黄久生回报党恩的一个方面。

回报乡亲、回报家乡、回报社会,对于黄久生来说,回报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幸福。除了关爱老人,黄久生还竭尽全力回报家乡。双柳树镇搞“村村通”,隆古乡修大路,慈善总会捐款……只要是造福乡亲的事,黄久生一次也不缺席,他先后为家乡和社会累计捐款1000多万元。

因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善举,黄久生也赢得诸多荣誉: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敬老之星、中国好人等。

“一个人的价值得到别人和社会的认可,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回报的越多,我就更快乐、更幸福。”黄久生始终认为,啥时候也不能忘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是他做人的本分,也是他一生要践行的诺言。

(下期请看黄久生人生故事系列之五《人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