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各县4月份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06 1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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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孟磊

日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道路积尘负荷情况进行了走航抽测监测。此次走航距离为624公里,走航监测结果显示我市8县建成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9克/平方米,环比上升2.5%,比标准值(0.8克/平方米)低1.3%,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高25.4%。其中,新县、罗山县、潢川县、商城县、光山县、息县、淮滨县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为合格,固始县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为不合格。

新县共监测9段道路,其中有5段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69克/平方米,环比下降8%,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06克/平方米;罗山县共监测9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0克/平方米,环比下降5%,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07克/平方米;潢川县共监测16段道路,其中有6段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2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2%,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09克/平方米;商城县共监测9段道路,其中有5段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3克/平方米,环比下降29%,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10克/平方米;光山县共监测9段道路,其中有5段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5克/平方米,环比上升3%,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12克/平方米;息县共监测9段道路,其中有5段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6克/平方米,环比上升81%,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13克/平方米;淮滨县共监测9段道路,其中有4段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9克/平方米,环比下降8%,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16克/平方米;固始县共监测16段道路,其中有13段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1.17克/平方米,环比上升41%,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54克/平方米,比标准值高0.37克/平方米。固始县是8个县中道路积尘负荷值最高的县。

此次监测显示,固始县连续两次道路积尘负荷值考核排名后三位,且不达标,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按照相关规定,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对上述路段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此次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共有46段道路不合格,超标严重,如固始县G312-343乡道至魏敬公园道路积尘负荷值为3.87克/平方米,超标率高达384%,为各县道路积尘负荷最高值;有24段超标道路位于站点1公里范围内,且超标率在100%以上,如新县朝阳路、滨河路;息县南大街;固始县成功大道;淮滨县文化路;商城县G220-黄柏山路6段道路超标率分别达到125%、120%、112%、104%、122%、101%。

此次共监测建成区外国省道16段,共有8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50%,超标路段分别为:固始县G312-春河村至魏敬公园、S204-魏敬公园至懂老庄;淮滨县S337-小崔店至西城大道、G220-黄小庄至西城大道;罗山县G312-浉河大桥至外环西路、S337-北环路至淮河;息县G230-尹湾村至李长店;商城县S339-塔塆至黄柏山路,分别超标53%、33%、25%、17%、13%、1%、9%、1%。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对固始县、淮滨县、罗山县、息县、商城县给予警示提醒。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下一步,各县要加强源头控制,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对施工工地监管力度,各施工工地要做好运输车辆冲洗,注重工地周边道路清洁保洁;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业宣传教育,增强全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