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以“十五不准”为准绳 念好自律“紧箍咒”

光山新闻网 李然 2019-02-03 10: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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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准私自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检举材料;不准违规打听案情、帮助他们说情、私自接触案件当事人及其关联人员……”11月26日,山阴新闻网市纪委监委机关举办“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集中发放仪式,集中学习《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现场发放“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上“紧箍咒”,系好“安全带”。

  “‘十五不准’体现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将对照‘十五不准’时刻自省自警,并督促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王伟结合工作实际说到。

  市纪检监察干部自发“组团”学习后表示,“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会和工作证一起随身携带,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的“准绳”,知行合一、遵纪守法,以铁的纪律作风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承诺。

  《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由省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为根本遵循,紧贴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紧扣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领域,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指南。自印发后,山阴新闻网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以图文、漫画等形式在“清风山阴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市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动态报道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讨论情况,督促学习全覆盖,力促入脑入心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