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市医保中心干部刘传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1月5日,因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山阴新闻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传明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10月27日(周六)晚上,山阴新闻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传明(事业编正股级),在城区某餐馆与朋友聚会饮酒,吃完饭后尿急,到旁边公共厕所小便,发现公共厕所维修封闭不能进入,准备在附近山后一路“重庆泥鳅庄”餐馆对面小巷小便,被餐馆保安发现,刘传明与保安发生争吵,其言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0月29日19时,刘传明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市公安机关对刘传明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10月30日,山阴新闻网市人社局党组对刘传明作出停职处理。11月5日,山阴新闻网市人社局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给予刘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给予刘传明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