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法院推进诉调深度对接竭力化解连环疑难案件
日前,山阴法院深度推进调解对接,妥调于某电击伤事件引起的连环案,这是山阴法院诉调深度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卓有成效的尝试和积极探索,对山阴的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山阴县安荣乡西鄯河村农民于某某夫妇长期在外打工,留下两个年幼的小孩由爷爷奶奶照顾看护,2014年7月27日正逢星期天幼儿园放假,小孩的奶奶在树地除草,就把两个小孩带到树地,让孩子们在地头玩耍。小孩的奶奶一不留神,女孩于某就爬上了地头的变压器上,被高压电击伤腿部和手臂。事发后因该电力设施所有权人西鄯河村委会和承包使用人于进拒绝承担责任,受害人父母只好寻求山阴县供电公司解决。山阴县供电公司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将女孩于某送往北京某医院救治,为于某花费治疗费18万元,于某基本完成救治出院,返校读书,后于某的父亲就于某的后期康复治疗费用及其他赔偿项目费用问题和山阴县供电公司纠缠不休。当时于某的父母既没有依法起诉,也没有依法维权,从2014年7月起,于某的父母和爷爷奶奶,每天在山阴县供电公司闹事,辱骂、推打电业局保安工作人员,并脱光衣服,抽出其正在使用的卫生纸追打山阴供电公司保安工作人员,将保安苏xx胳膊咬伤,后又在办公楼道内辱骂工作人员并逐个拍打办公室门,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山阴供电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工作,影响了高考和中考期间的供电工作,于某的父母和爷爷奶奶多次到县政府上访闹事,并扬言纠纷不彻底解决,绝不罢休,为此于某的父母、爷爷奶奶被山阴公安局行政拘留。
山阴县政府为此问题曾由经信局牵头联合安荣乡、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安监局、信访局、监察局、电业局等多部门组成工作组,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工作组认为:“西鄯河村村委会对变压器具有所有权,在口头协议后授权本村村民于进使用时,未充分考虑用电设施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未尽到相关督促和检查义务,对本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包电人于进作为变压器实际使用和管理人,为方便拆装私自加高路面致使于某自如爬高触电,对本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山阴供电公司在明知变压器的拆装违反安全规定,变压器的周围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仍为其供电,未尽到安全用电的企业主体责任”。经工作组多次调解,纠纷终未获解决。
2015年7月于某的母亲孟xx被山阴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山阴县检察院对于某的母亲孟某某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当时我院刑事庭承办人考虑到整个事情的复杂性,没有简单的对刑事案件一判了之,而是决定对民事部分先行进行调解,以平抚双方激化的情绪,彻底从根源上解决双方的矛盾。鉴于当事人既不依法起诉,又不依法维权,与山阴供电公司纠缠不清的实际情况,案件承办人联合我院立案庭人员主动与人民调解中心取得联系,两方联手办案,在供电公司驻地派出所、受害人居住地派出所和乡政府的全力协助下,多次去村里和于某的爷爷奶奶协商,与女孩因躲债常年在外的父亲通过手机微信联系沟通协商,多次到朔城区看守所会见于某的母亲孟某某反复磋商,还经过女孩的姑姑间接连线协商,经两个多月的多方艰难斡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山阴供电公司除先予为于某垫付的22万元医药费外,再行垫付于某康复治疗等费用58万元,在三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为了协议的有效执行,由我院立案庭对协议作了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随后,在各方的疏导下,于某进入诉讼渠道,对另几方责任人提起诉讼,帮助电力公司按划分的责任要回其为其他责任方垫付的赔偿费用。最后,法院充分考虑于某的母亲孟某某的悔罪认罪、犯罪情节和孟某某的两个幼童需要监管照顾的实际情况,作出人性化的判决,以寻衅滋事罪从轻判处孟某某有期徒刑缓刑执行,交社区矫正中心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至此,由电击事件引发的连环案件得以圆满处理。
于某电击伤事件,影响面广,持续时间长,涉及责任方多,责任承担争议较大。经我院诉调深度对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上访事件的扩大蔓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据悉,近年来,山阴法院一贯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将一些信访案件纳入法治化轨道,竭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县委、政府分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