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酒驾被查 还没“转正”又得重考

光山新闻网 王丽 2019-03-10 11:03:10
浏览

  近日,河津交警大队查获一起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被处以罚款1200元,一次性记13分,注销其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15时左右,该大队城市一中队民警在负责人樊秀杰带领下在辖区汾滨街-泰兴路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8分时,一辆号牌为晋MZP***的黑色小型轿车突然停放在前方,执勤民警意识到该车有问题,立即上前询问,该驾驶员身上有较浓的酒味,且面对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的要求,拒绝提供。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64.9mg/100ml,驾驶人贾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经公安网核查,发现该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的原因是其驾驶证合格且上网的第一天,还处于实习期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