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集中返还群众涉案资金33.5万元

光山新闻网 王丽 2019-03-17 16: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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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进5000元,骆福才5000元,黄信贞5000元……”1月20日上午,桂东县桥头乡政府会议室里笑声不断,领回建房保证金的群众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当天上午,桂东县纪委县监委在桥头乡举行现场返还群众涉案资金暨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推进会,集中将桥头乡规建办主任胡某丰挪用的33.5万元建房保证金全部退还给群众。20名建房户现场领回了被挪用的建房保证金。会后,该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又分成三组冒着大雨赶赴桥头乡白水村、横店村、尚义村将建房保证金返还给另外47户建房户。

  此次集中返还群众涉案资金是该县纪委县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一个缩影,也是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桂东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该县以乡镇、基层站所、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等为重点对象,以扶贫资金分配和扶贫项目审批等为重点岗位,以重大扶贫工程建设等为重要事项,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项目资金等问题,开展“廉情访谈”等活动。该县采取自办、交办、督办等方式,不断加大核查处理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严厉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严查快办。

  “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返还违纪款到群众手中,这种‘看得见’的方式让群众感受更直观,更有获得感。”桂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阳运斌介绍,2018年,全县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共立案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追缴资金286万余元,返还群众资金41万余元,返还村集体资金8万余元,坚决做到追缴清退违纪资金应退尽退,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