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罪(钟声)
“中国强制转让技术”,这一论调被美方在中美经贸磋商中拿来大做文章,有关人士大放厥词,你方唱罢我登场。其实,这个论调并不新鲜,是美国一些人为了打压中国发展制造的老掉牙的论调。去年3月美方公布的所谓“301调查报告”,就蛮横地给中方企业扣上了“强制转让技术”的帽子。长期以来,美方一些人喋喋不休指责中方企业,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
真的是这样吗?事实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在国际经贸合作中,世界是个大市场,投资也好,贸易也罢,都是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一贯精于算账的美国商人从来不会吃亏的,赔本的买卖他们是不会做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放市场,很多外企包括美国企业看到了机遇,纷纷来到中国投资兴业。他们同中国企业的合作都是自愿的,都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美国公司在美国呆着,美国企业的技术锁在美国的办公室里,谁能强制他们到中国来?谁能强制他们同中国企业合作?科学技术成果,说到底是在人的大脑之中,就是用外科手术打开大脑也无法强制得到。如果双方能在技术上合作,必然是自愿的、自主的。在科学技术面前任何强制都是无效的,何来“强制转让技术”之说?!
这种论调不符合中国利用外资的基本事实。美方关于“强制转让技术”的论调,可谓凭空捏造。重复一千遍的谎言终究还是谎言。中国关于中外企业合作的规定中,没有哪一条是强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的政策和做法。中外企业不管是技术合作还是其他经贸合作,完全是基于自愿原则实施的契约行为。世界上就有这么一些人,同人家合作得了利了,还要倒打一耙,得了便宜还卖乖!中方一直请美方举证,哪家美国企业被要求“强制转让技术”了,中方一定严肃查处,至今美方也未举出一例。但是,美国一些人是不屑于看事实的,仍然闭塞眼睛在那里自说自话。即使不久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举行的关税听证会上,在中国设立合资、独资企业的多家美国公司也公开表示,并未被要求将任何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也未被强迫将知识产权或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
进一步讲,美国企业自主技术转让谁受益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表明,任何一种产品都会因新技术的应用而经历一个由盛到衰的生命周期。因此,很多跨国公司都是一边开发新技术,一边向发展中国家转让部分技术,在延长旧技术获利时间的同时,为新技术研发腾出空间和要素。多年来,美国在华企业通过技术合作获得巨额回报,且不说美国在华投资企业和服务业每年赢利钵满盆满,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统计,仅2016年中国向美国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就达79.6亿美元。
或许,真正刺痛一些美国人脆弱神经的,是中国与时俱增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日新月异的科技创新成果。中国的航天工程、北斗计划、深海探测、高速铁路、超级计算机、5G网络等走在了世界前列,引起了举世赞叹。美国一些人老子天下第一当惯了,容不得别人超过美国。一些美国人就坐不住了,拿出了一种类似强盗的逻辑: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你的”怎么变成“我的”,那就是“你的”是从“我的”强制转让过来的。这些人在梦呓中完成了推理,醒过来后就以为这就是事实了,还大言不惭地宣扬,真是不知羞耻为何物了!
中国历来高度重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2000年以来,中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就以年均近20%的速度增长,到2017年,这项投入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正如美国前财政部长、著名经济学家拉里·萨默斯说:“你问我中国的技术进步来自哪里,它来自于那些从政府对基础科学巨额投资中受益的优秀企业家,来自于推崇卓越、注重科学和技术的教育制度。”中国的科技进步是靠千千万万勤劳智慧、善于创造的人民实现的!对这个事实,美国一些人偏偏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们并不是视力、听力有问题,而是脑子和心态有问题,结果得出一种世人都认为是脑残式的思维方式,而且还沉迷于其中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