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自然天成的东方和声(2)
从多声形态上看,侗族大歌主要包括多声织体与和声两个方面。织体是指我们在乐谱上看到的音乐的形态化呈现,比如旋律+伴奏,或者在主干旋律基础上又支流出另外的副旋律等。侗族大歌的多声织体大多采用分声部式支声型与持续音衬托式主调型两种形式。前者两个声部基本以相同节奏进行,时“分”时“合”;后者由领唱声部演唱主旋律,合唱声部用主音持续不断的持续音作为衬托。在和声音程的运用上,侗族大歌通常采用三度尤其是小三度为多。比如角-徵,羽-宫,体现了人类对协和稳定音程的审美共识。值得注意的是,侗族大歌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不协和音程,比如大二度,而即使采用和谐音程,不同歌者演唱的和声效果从西方古典音乐的角度来看也未必非完全和谐,甚至偶尔有类似“走音”的听感,但在侗族群众看来,这都符合心目中的“和谐之声”。
从节奏上看,侗族大歌也与西方复调音乐较为规整的节拍不同,常将自由性类型(散板)与匀整性类型交替运用,即使在匀整性类型中也常常频繁变换节拍形式,构成了侗族大歌抒情优美、自然朴素、自由细腻的旋律风格特征。
音律
音乐旋律主要通过音高变化给人带来不同的情感共鸣。音高的感知主要有两个声音的物理量,一个是基频,一个是共鸣形成的泛音。侗族大歌主要通过歌唱者声带振动形成的声音基频变化产生音乐旋律。人类在长期演化中,声音作为媒介形成了语言,语言表达中情感的延伸是音乐产生的基础,两者关系密切。在音乐感知中,倍频是全人类都具有的对音高的认知能力。在乐音体系中,各音的绝对音高及相互关系称为“音律”。但在一个倍频中,民族及其文化的不同,音阶的数目和音值有一定差异,形成了不同音律体系。
音律分为“自然音律”和“原生态音律”。自然音律需要用一个数学上的规律来描述,如“纯律”和中国古代的“三分损益法”。但由于三分损益法有误差,不适合旋宫变调,后经明代数学家和音律学家朱载堉修正提出了“十二等程律”,即现代的十二平均律,可以用对数曲线来描述。原生态音律则主要基于人对音高的感知和认知。通过对中国不同民歌进行调查发现,民族不同音律系统可能会有差异,和十二平均律的音阶很难完全一一对应。另外,我们听到的民歌旋律都不是纯音,而是复合音。因此,音律是一个感知系统,不能用一个简单的数字结构系统来概括。
目前,受限于技术手段,学界对侗族大歌音律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清楚的地方。比如,侗族大歌的音律是否能与十二平均律完全对应?前文提到的“偏音”现象解读是否准确?北京大学语言学实验室依托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采用声门阻抗仪、数码录音机、呼吸带等先进设备对侗族大歌不同声部的歌手分声部同时录音,全方位采集其演唱时的声学和生理信号,并对其使用的音律开展科学的声学分析及感知研究,力争从技术上对侗族大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进行科学解释。
生态
一种文化的产生和形成都有其相适应的生态环境,通常包括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人文生态。
自然生态为侗族大歌提供了原始的素材。侗族主要分布在山川秀丽、丛林繁茂的贵州高原山区,以大散居和小聚居的形式居住在万山丛岭的坝子盆地中。在这种自然环境中,人们模仿自然界的蝉鸣鸟叫、松涛回声。虫鸣鸟叫的高音和潺潺流水的低音,自然构成了侗族大歌高音和低音的不同声部。因此,自然生态是侗族大歌多声部和复调音乐的自然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