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影视创作如何借势新媒体持续火热(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4-10 02: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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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题材不仅在艺术形式上对接观众移动观看的需求,还从表现内容、传播渠道等方面入手,更新创作理念,改变话语方式。微纪录片《如果国宝会说话》改变了以往影视创作人与文物的主客体位置,让国宝“活”起来。《人物御龙帛画:天上见》一集把二维的帛画变成三维动画,让画中人御龙飞行,褒衣博带随风而起;讲述苏轼撰诗并手书的《黄州寒食帖》时,创作者又以今人在视频里发弹幕的样式,表现古人在法帖上写题跋的过程。这些内容营造轻松有趣味的观赏氛围,让高冷厚重的内容变得亲切可感。

新媒体还为主创与观众提供交流互动的空间,不仅为传统文化传播培养出忠实受众,还吸引越来越多人加入创作者行列,以传播创新带动创作创新。“中国节日”系列节目根据网端受众反馈调整创作思路,在线上为《端午奇妙游》中唐小妹全网征名、海选演员、征集剧本,在创作《重阳奇妙游》时针对网友提出的减少特效、增加慢镜头特写等建议进行改进。还有一些短视频博主应网友要求创作作品,网友又以弹幕、评论等形式对作品进行艺术品鉴、史料补充、文化解读。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从线上线下的交互传播升级为虚实融合、主客融合的文化场域,从对单个传统文化元素的展现化用进阶为对传统意境、气韵等精神层面的提取和“虚拟仿真”,激发大众对传统文化的认同。

不能在题材创作上浅尝辄止,得其形而遗其神

传统文化题材影视作品在荧屏网络上营造一派繁荣景象。但与此同时,创作娱乐化、同质化等弊病逐渐浮出水面。从宏观层面来看,微短剧、短视频等形式篇幅短小,容易出现快餐化倾向,难以对庞大复杂的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系统化、连续性开发。投身其中的创作主体日趋多元,从传统影视公司到短视频博主皆有覆盖,不同主体之间缺少协同合作,容易造成内容重复散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难以进行更有效的分配利用。观众通过这样的作品接收碎片化信息,难以拼凑出相对完整系统的文化知识体系。

从微观层面来看,有的创作者为搭上传统文化热的快车,一味跟风复制。一时间以“传统”等为标签的各类创作批量涌现。其中部分作品疏于创新挖掘,只是简单挪用非遗、国风等文化符号,未能深入剖析这些符号背后的文化内涵、价值观念和精神价值,导致内容空洞肤浅。有的创作者一味追求新奇刺激,将缺乏依据甚至低俗的奇闻戏说作为主要内容。还有的创作者让作品主人公顶着非遗传承人、某传统文化领域专家等身份谈恋爱、查案件,把传统文化当成甜宠恋情、悬疑剧情的背景板。更有甚者,以“传承”的名义,创作违背艺术创作规律,甚至偏离中华传统人文精神的作品。凡此种种,使部分传统文化题材创作浅尝辄止、流于表面,得其形而遗其神,不利于大众对传统文化形成正确认知。

应努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矩阵,培养引领受众群体

我们应从不同维度出发,促使传统文化题材影视创作传播尽快适应新媒体语境,形成健康有序的视听生态。其一,创作提质,让精品佳作唱主角。创作者应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端正创作态度,主动学习积累传统文化知识,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以及创作的原创性、思想性和艺术性,推出既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又彰显艺术价值,更准确传达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作品。其二,协同发展,以多方合作促传播。面对趋微向短的创作潮流,出品方和创作者应形成正确认知。过于轻量化的形态可能很难单独承担起传统文化严肃而宏大的价值体系,却能成为培养受众爱好兴趣、营造传统文化学习氛围的引导者。所以,我们应努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矩阵,以微短形态宣传推广,从某一文化兴趣点入手聚集人气,培育受众群体,同时提供更丰富、专业、深入的长篇影视内容,两者互为补充、互相助力,达到有效传播弘扬传统文化的目的。其三,加强把关,为优秀内容引流量。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传统文化题材影视作品,尤其是微短剧、微纪录片、短视频的调控引导,确保传统文化内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同时通过大数据、算法优化等新技术手段,提高优秀作品曝光率,将高质量传统文化内容推送给广大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