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短剧行业如何向“精”而行(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8-15 09: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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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微短剧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红利与乱象相伴相生。去年11月,微信等平台因渲染不良价值观、破坏平台良好生态等原因,下架了一批违规剧集,为处于风口的微短剧行业敲响了警钟。

看似“万物皆可微短剧”,实则泥沙俱下需明辨。对此,何天平表示,微短剧已成为影视市场的内容新增长极,吸引了相当大比例的制作主体、运营主体和发行主体介入,这其中既包括传统影视机构,也包括大量MCN、自媒体等从短视频、直播业态里孵化或转化出的新兴主体。何天平说:“相比其他影视内容而言,微短剧面临空前庞大的内容规模和主体规模,这也给管理端、创作端、市场端等带来更多挑战,我们将迎来更多可能性。”

越来越多行业人士披露,看似“日进斗金”的微短剧行业利益分配严重不均,投流取代创作成为核心,甚至能占据全剧成本的八成至九成,一些强势流量渠道逐渐掌控利益分配话语权。

艾媒咨询《2023—2024年中国微短剧市场研究报告》显示,微短剧的盈利方式主要为流量分账、平台采买、品牌定制、广告及电商带货等。其中,流量分账较多,主要采用合作模式。“微短剧行业简直冰火两重天,有的微短剧靠买流量赚到了钱,但还有大量作品很难被看到。”胡杰告诉记者,因为微短剧过度依赖投流,ROI(投入产出比)超越了剧集本身更被各方追捧。

面对行业收益严重不均的现状,著名编剧、作家、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宋方金支持“破而再立”。他说:“很多微短剧为了博取流量,一味制造焦虑、煽动对立,却忽视了编剧的创作能力。流量端的畸形利益分配影响了创作端的健康发展,只有当平台方、制作方和主创方的分配比例趋于合理,微短剧发展才能更好走上正轨。”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君表示,微短剧投资者、制作者的违法成本低,被侵权人的维权成本高,而作品经济收益高,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在一些案例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微短剧高回报率为借口集资,最终造成被害人血本无归,行为人可能构成诈骗罪。还有些人利用自媒体账号或滥用AI换脸技术,将没有得到授权的微短剧作品重新剪辑或搬运到海外平台牟利,这也涉及侵权。

在创作端,不少微短剧的创作团队因专业性不足被吐槽为“草台班子”。谈起拍摄微短剧的经历,演员小姜说:“微短剧拍摄周期短、成本低、变现快,从立项到上线也就几周时间,很多剧本粗制滥造,团队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为节约成本,微短剧剧组的全部班底有时只有10多个工作人员,大剧组也不过60多人。大部分剧组拍摄周期为七八天,高强度拍摄过程会压缩工作人员的休息时间,演员表演水平、后期制作效果更难以保障。虽然现在行业在朝着规范化发展,但小剧组仍占很大比例。”

规范发展

实际上,对微短剧行业乱象的治理一直都在进行。胡杰介绍,2022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组织开展了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专项整治工作,此后又提出了加快制定《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与内容审核细则》等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的举措;今年4月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营造微短剧高质量发展的环境;5月,国家广电总局有关部门针对微短剧存在的收费高、不透明、诱导付费、维权困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