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4)
双方将加强应急管理领域交流合作,在自然灾害防治、保障安全生产和紧急救援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继续深化在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框架内的合作,共同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中方欢迎乌方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和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机制。
双方将采取措施,推动在打击非法移民和贩卖人口、洗钱、经济犯罪和跨境腐败等领域合作。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防务部门合作成果,将进一步拓展各层级各领域交流,深化军事军技合作。
十三、双方高度评价中国—中亚机制,认为该机制是深化多边合作的重要平台。
双方愿同其他各方一道,加快在中国—中亚机制下成立并完善重点领域部长级会晤机制,尽早完成中国—中亚机制常设秘书处筹建工作。
十四、双方强调应遵守基于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国际秩序,即尊重各国独立、平等、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合作。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多边机制框架内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就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协调立场,携手应对全球和地区挑战。
乌方积极支持并推动落实中方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认为上述倡议对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愿深化在“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框架下合作,积极推进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中方欢迎并支持乌方提出的旨在加强国家间、地区及国际社会在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的建设性倡议。
中方指出,联合国大会通过由乌兹别克斯坦倡议的“关于宣布咸海地区为生态创新和科技区特别决议”为消除咸海灾难消极影响、恢复并改善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地区人民生活质量作出重要贡献。
中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倡议的“关于加强中亚和南亚互联互通的决议”,并愿在该决议框架下深化合作,共同加强地区互联互通。
中方认为,“撒马尔罕团结倡议—为了共同安全与繁荣”以及在倡议框架下2024年举办撒马尔罕国际气候论坛恰逢其时,有利于维护和平与稳定,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中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倡议的“中亚面临全球气候威胁—为了共同繁荣而团结”决议,认为通过该决议将有助于进一步团结地区和国际力量,促进中亚地区国家可持续发展。
十五、双方认为,两国元首此次会晤对推动中乌关系进一步发展意义重大。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对乌方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的时候访问乌兹别克斯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 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于北京
(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25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