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3份公告换不来一个真相康弘药业重大事项信披“挤牙膏”(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5-25 09:57:01
浏览

“作为一家创新药企业,投资者最看重的是公司的创新能力及自主研发能力,但康弘药业在招股书中却并未披露这一核心技术是‘买’来的这一核心事实,并且隐瞒了曾签署过的技术转让合同,这有可能让投资者对其自主研发能力误判,从而影响投资决策。”一位国内知名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

王智斌也认为,如果涉及公司核心产品的核心技术,那么针对该技术来源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是否存在转让事项、具体是如何转让的、后续是否还有相应支出等,这些都是形成投资判断的基础,需要公司如实披露。然而如果公司上市时没有真实、完整、准确地披露,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的估值,从而产生一个不真实的判断。

然而,付出2.68亿元的代价后,康弘药业与房健民的纠葛似乎并未完结。时至今日,投资者仍不知道该专利技术合同未来是否还会对康柏西普收入产生影响。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前述技术诉讼案的后续进展,一直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有多名投资者对康弘药业技术诉讼案的后续支付情况表示了关注。

然而,对于如此重要的事项,康弘药业没有及时披露该技术诉讼案的进展。公司仅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今年4月15日,公司与原告签署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本公司需一次性支付原告转让款(含税)2.68亿元,但对后续公司是否还需根据技术转让合同的后续款项支付相应费用,并没有任何说明。

不过,《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若依据技术转让合同后续款项的要求,即以康柏西普年销售回款的3%或3.5%支付,截至2020年末,康弘药业至多需支付给原告方的销售提成款金额约为1.58亿元(以康柏西普每年销售收入为计算基础,不考虑逾期利息损失等费用)。

然而,根据最终调解方案,康弘药业需要多支付给原告方约1.1亿元,而从康柏西普近两年收入规模来看,康弘药业需支付给原告方的费用约为4000万元/年。

这是否意味着,康弘药业多支付的约1.1亿元转让款,相当于提前支付了原告方后续几年的款项?康弘药业对此也未给出任何说明。

对此,王智斌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康弘药业上市后对该技术诉讼案披露情况来看,可能存在两方面信披违规问题。“一方面,康弘药业在计提(负债)的时候,没有如实地披露计提形成的原因,对是否在事实上签订了技术转让协议,或者是说公司认为这个协议不存在或者不成立等,这都需要公司进行完整地披露,然而,从公司上市后模棱两可的信披来看,涉嫌信披违规。”

“更重要的是,现在诉讼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束,然而针对这个调解方案,康弘药业只披露了一个金额而不披露后果,换句话说,诉讼案件调解是否意味着技术转让合同已经完结了,后续还会不会产生新的费用等,这些目前都不明确,这些是需要公司进行补充披露的,如果不披露的话,会对投资者产生极大的误导。”王智斌说。

针对投资者的疑问及业界人士的质疑,《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致函康弘药业。至记者发稿,公司未给出正式回应。

谁来担责?

近三年来,康弘药业对外一直释放“康柏西普海外临床进展良好”的信号。然而,随着公司3月29日的一纸“自愿公告”,利好突然变为利空——先是法国临床试验“莫名其妙”被暂停,后是直接宣布临床试验停止。受此影响,公司股价大跌。Choice数据显示,过去36个交易日(3月29日—5月21日),康弘药业累计跌幅42.78%,同期大盘涨幅4.70%,板块涨幅12.01%,换手率123.92%,累计成交金额1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