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巨灾保险“缓冲垫”作用
原标题:发挥好巨灾保险“缓冲垫”作用
日前,2021北京国际再保险高峰论坛举办。来自中外保险机构、科研机构等130余家单位的400余名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围绕巨灾风险管理的主题,共话重大灾害风险的防范与治理。
完善综合性风险解决方案
巨灾保险主要保障因发生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巨灾保险在应对重大灾害、保障国计民生、平滑财政收支、助力构建韧性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以来,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为减灾救灾、民生保障等提供了有力支持。“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强调了巨灾保险的重要作用。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保险最直接的作用是经济补偿。在各类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业积极开展理赔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拿到赔款。来自银保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运行近5年来,地震巨灾保险已累计支付赔款7374万元,为1554万户次居民提供了6125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近年来,结合地方灾害特点,银保监会指导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在15个省市落地,保障范围向台风、洪水等灾害扩展,保险责任涵盖政府救助责任,形成综合性的风险解决方案。例如,2018年至2020年,广东地区的巨灾保险累计支付赔款9.84亿元,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重要经济支持。梁涛表示,传统方式在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救灾重于防灾、资金来源单一、财政波动风险大、群众依赖性强等。多年的实践证明,巨灾保险是有益补充,通过“以丰补歉”可以有效平滑和减轻政府压力。
从巨灾风险的分散角度看,再保险的机制优势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分散风险和分摊损失,成为最重要的风险承担者。目前,国际上通常都将再保险作为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保险既能将巨灾风险在全球再保险市场进行有效的转移,也能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将巨灾风险转移至资本市场。2017年,美国的三场飓风“哈维”“艾尔玛”和“玛丽亚”,保险损失高达920亿美元,其中约有一半是由再保险公司最后承担。
目前,我国再保险业承担了国内财产与工程险超过50%的巨灾损失和农业保险将近40%的巨灾损失。据统计,中再集团平均每年承保台风风险保额超9万亿元,地震风险保额近5万亿元。
构建多元化风险分担体系
据中国气象局副局长陈振林介绍,在中国70%以上的自然灾害损失是由气象灾害造成的。本世纪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900亿元左右。
中再集团董事长袁临江表示,作为巨灾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巨灾保险在应对地震、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或者重大人为灾害中,相比政府财政及其他经济手段来说能够发挥更为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自然灾害损失的保险业赔付比例不到10%,远低于约40%的全球平均水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期以来,对于突发重大灾害,从灾前预防、灾中救助,到灾后补偿基本上都由政府主导,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及社会捐助,市场力量的运用严重不足,而应作为巨灾风险管理重要环节的巨灾保险,覆盖程度偏低、作用尚不明显。构建多元化的风险分担体系,提升重大灾害风险治理水平已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