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业“芯片”,来真格的!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1-08 09: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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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业“芯片”,来真格的!

2021年2月24日,玉米育种专家在三亚南繁育种基地观察玉米生长情况。新华社发

保护农业“芯片”,来真格的!

2021年10月10日,云南昆明,在中科院生物多样性成果展现场,“种子圣殿”展墙展示种子多样性。新华社发

保护农业“芯片”,来真格的!

2021年6月8日,收割机在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的麦田里收割小麦。新华社发

【法眼观】

三家单位辛勤选育的新品种水稻,却被一家公司套牌牟利。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让侵权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2021年9月,这起四川绿丹至诚种业有限公司诉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被最高法列入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2021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202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种子法修正草案,从多个方面对强化新品种权保护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依据。

如何“打好种业翻身仗”?保护好种业知识产权,有效应对不断增多的新品种权纠纷,让研发者的投入与产出成正比,值得深入探讨。

套牌“李鬼”多,打击全链条

2017年,江西南昌某种业公司经理王某将未通过有关部门审定的伪劣种子“陵两优711”种子装入印有“T优705”的包装,冒充好种子进行出售。购买该品种的农户播种后,禾苗未能按期抽穗、结实,导致200余户农户4000余亩农田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二审判决认定王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好种多打粮,劣种苗儿黄”。有农民在市场上不幸买了伪劣种子,收获时产量不但没有提升反而减产甚至绝收。此外,不法分子在销售时套用正规种子的品牌包装,也损害了正规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和品牌声誉。

“我国刑法设有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主要是针对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伪劣种子的行为,这些种子通常没有相应的品种审定证书,在刑事打击下,此类行为的治理效果比较明显。”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牟萍介绍,目前比较多发的是种子套牌侵权案件。

所谓套牌侵权,通常包括直接将他人的种子套用自己的品种名称,或者拿自己的种子套用别人的品种名称。这些套牌种子通常有品种审定证书,一般很难由刑法进行处罚,而是以侵害新品种权被处以经济赔偿。

“一粒种子虽小,但培育一个新品种通常需要花费数年时间,凝结着科研人员巨大的心血付出。套牌行为直接将其装入自己的包装袋进行出售,这是明显的窃取智力成果的行为。”牟萍指出,套牌行为严重挫伤育种企业和科研院所研发积极性,从长远来看,造成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形势,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对于我国农业发展与安全也极为不利。

一粒新种子的出现,往往意味着更高的产量和更好的经济效益,如何有效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新品种被不法分子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