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助科技创新加速向前(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5-20 1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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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科研目标的达成,必然有一条或若干条技术路线。特别是,进入基础研究的深水区,意味着前面没有可以照搬的技术路线,没有已经画就的指南。

“项目开始研究之前提出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技术进步、原方案路线存在不足等,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然而此前,这种调整往往需要走繁复的手续,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很多时候只能无奈遵照并非最优的原定路线。”闫怀志直言,这种与科学研究规律不相适应的科技管理办法,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也不利于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

对此,陈学雷也深有同感。“以往,科研人员在写项目任务书的时候,会预先把未来完成这个项目所需要的工作步骤、技术路线等列清楚;项目审批通过后,就要按照已经列好的技术路线执行。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果想调整技术路线,需要走复杂的审批手续。”陈学雷说,有时候手续太复杂,或者是需要的时间太长,科研人员就会觉得还不如不用最佳方案,反正项目能够完成就行,这很不利于提高科研质量。

如今,科研人员再也不用担心能不能对技术路线进行调整了。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指出,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人员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的权利。

“现在,允许科研人员在技术路线上有更大的自主权,能够方便我们在找到最佳方案后快速决策,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增强科研人员工作激情和创新活力,产生更多的创新成果。”陈学雷说。

更重要的是,多位采访对象都强调,有了技术路线自主权,科研人员也只是在项目实施期间,有权调整具体的技术路线。但这种调整或优化的前提是,不能改变原来的研究方向,不能降低原来的项目申报指标。

“好比你要前往人民大会堂,如果既定的路线中有部分路段修路,你可以选择绕行,但是前往人民大会堂的目标不能改变。”陈学雷形象地说。


(责编:赵竹青、陈键)